各市科技局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<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>的通知》(中辦發[2019]35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精神,進一步規范我省院士工作站備案服務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.擬建院士工作站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,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過1個,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,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。由承建單位提供院士建站數量證明材料并由院士本人簽字認可,同時在建站協議中明確院士進站工作時間。
2.已備案院士工作站,承建單位和主管部門要積極與院士對接溝通,爭取院士同意繼續保留院士工作站,進一步加強與院士的合作。已備案院士工作站要認真履行合作協議,確保雙方合作順利完成。合作協議期滿繼續保留的,承建單位需提供續簽協議文本。
3.備案滿三年的院士工作站,下一步將加強績效考核,統一組織綜合評價,評價結果優秀的給予后補助獎勵,評價不達標的取消資格,做摘牌處理。
山東省科學技術廳
2019年8月21日